版主您好
茲回答問題如下!
1.按經公告無人繼承土地交由國產局執行標售
時、係由國產局鑑價股依「市價」 評估為底
價來標售。
脫標價當由該土地價值經不特定人投標後決
標、所以也未必你能夠按自己的意願標得!
這部分要注意。除非你是有登記的優先購買
權人。
2.既然該土地是你祖先所有、若能由一人出面
即能以「公同共有」方式辦理繼承、再循產
權價購方式或由多數決以土地法第34條之一
處份權筆土地做買賣、會是比較好的方式!
供您參考
參考資料
土地開發管理 顧問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512060101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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